阅读量:0 发表时间:2025/1/6 14:27:27
消防排烟窗的安装位置需要满足一定的要求,以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排烟。以下是对消防排烟窗安装位置要求的详细归纳:
外墙或顶部设置:
排烟窗应设置在排烟区域的顶部或外墙上。
储烟仓内设置:
当设置在外墙上时,排烟窗应在储烟仓以内或室内净高度的1/2以上,并应沿火灾烟气的气流方向开启。储烟仓是指由挡烟垂壁、梁等形成的用于储存烟气的空间。
房间高度小于3m:
排烟口的下缘应在离顶棚面80cm以内。
房间高度在3m至4m之间:
排烟口下缘应在离地板面2.10m以上部位。
房间高度大于4m:
排烟口下缘在房间总高度一半以上即可。
分散布置:
排烟窗应宜分散均匀布置,每组排烟窗的长度不宜大于3m,以提高排烟效率。
防火墙两侧距离:
设置在防火墙两侧的排烟窗之间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m,以防止火灾通过排烟窗蔓延。
手动开启装置:
自动排烟窗附近应同时设置便于操作的手动开启装置,手动开启装置距地面高度宜在1.30至1.50m之间,便于人员疏散时手动开启。
水平距离限制:
室内或走道的任一点至防烟分区内最近的排烟窗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30m。当室内高度超过6m,且具有自然对流条件时,其水平距离可增加25%。对于工业建筑,其水平距离尚不应大于建筑内空间净高的2.8倍。
中庭等公共场所:
当公共建筑中的营业厅、展览厅、观众厅、多功能厅及体育馆、客运站、航站楼以及类似建筑中高度超过9m的中庭等公共场所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时,应设置自动排烟窗或集中控制的手动排烟窗,或常开排烟口。
大面积工业建筑:
除洁净厂房外,设置自燃排烟或机械排烟系统的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2500m²的制鞋、制衣、玩具、塑料、木器加工储存等丙类工业建筑,宜在屋面上设置可熔性采光带(窗)。
可开启外窗面积:
采用可开启外窗进行自然排烟时,厂房、仓库的可开启外窗的排烟面积需满足一定要求。使用自动排烟窗时,厂房的排烟面积不应小于排烟区域建筑面积的2%,仓库的排烟面积应增加1倍。使用手动排烟窗时,厂房的排烟面积不应小于排烟区域建筑面积的30%,仓库的排烟面积同样应增加1倍。当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排烟面积可减半。
固定采光带(窗)面积:
仅采用固定采光带(窗)进行自然排烟时,固定采光带(窗)的面积应达到可开启外窗面积的2.5倍。同时,自动排烟窗的面积与40%的固定采光带(窗)的面积之和,或手动排烟窗的面积与60%的固定采光带(窗)的面积之和,也需满足相应的排烟面积要求。
综上所述,消防排烟窗的安装位置需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基本位置、高度、分散布置、操作与疏散要求、特殊场所要求以及面积要求等。这些要求旨在确保排烟窗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排烟,为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提供有利条件。